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1 16:05
    【字体:打印

    财会〔2023〕42号

    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3〕28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行业管理工作,现将此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备案范围及日期和方式。各代理记账机构(2022年12月31日前,经县财政部门审批,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必须于4月30日前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 http://dljz.mof.gov.cn)进行年度备案登记,逾期后果自负。

    二、认真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总结与分析。代理记账机构须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两种方式于4月30前报送2022年度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书面(加盖公章)报告请送至县财政局一楼109室,电子档报告请发送至代理记账公司管理平台微信群或电子邮箱1140834944@QQ.COM。请各代账机构,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拟制本机构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认真撰写,决不可敷衍了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机构基本情况(机构设立时间,办公地点,人员配备及专职人员变动情况等)。

    业务开展情况(代理记账客户数,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数及名称;签订合同数;代理记账业务收入,业务量较上年增减情况,以及代账业务内部规范制度执行情况等)。

    职业道德教育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展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包括申请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是否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代账机构业务负责人发生变更,是否办理变更登记,并在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是否领取新证交回原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是否存在自领证后长期不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情况,以及业务开展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等等。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本代账机构是否具备代理行政事业单位账务能力。

    对如何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填报《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并与代理记账管理系统导出表格一同上报。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将全覆盖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等与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强化“互联网+监管”,对纳入监管范围的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更加科学精准的监管措施。坚持“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加强行业信用监管。推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完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加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

     

    附件:1.代理记账机构情况汇总表

    2.全椒县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提纲

                    

     

                                   全椒县财政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                代理记账机构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填表时间:2023       

    序号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代理记账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姓名

    代理记账机构办公场所

    专职从业人数

    代理客户数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

    分支机构数

    本年度业务总收入(万元)

    其中:代理记账业务收入(万元)

    1

     

     

     

     

     

     

     

     

     

     

     

    2

     

     

     

     

     

     

     

     

     

     

     

    3

     

     

     

     

     

     

     

     

     

     

     

     

    合计

     

     

     

     

     

     

     

     

     

     


    附件2:

    全椒县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提纲

    一、设立条件方面

    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代理记账许可证;是否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是否具备执业资格,即是否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

    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专职从业人员是否达到3名(含3名)以上,与从业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有无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年度备案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是否依法按时参加年度备案,网络登记的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完整;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办公地点(跨辖区)发生变更的,是否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会计信息质量

    抽查代理记账业务会计核算是否规范,重点检查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对代理记账机构自身会计业务,根据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是否依法设立账簿,是否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情况,是否存在少缴税费情况

    实行计算机替代手工进行代理记账业务的,其相关业务会计处理、会计档案保管等是否符合会计电算化的相关规定

    四、内部制度建设

    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落实情况。包括代理记账书面委托合同(协议)签订情况;代理记账人员岗位责任制;代理记账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受托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会计资料交接制度;会计核算流程等;

    五、专职从业人员管理

    十一专职会计人员是否按属地原则及时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十二专职会计人员是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学完规定学分

    十三是否签订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以及专职从业人员承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